女职工
产假是哪个部门定
产假是由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来决定的。产假及其相关待遇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来执行的,该规定明确了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并且详细说明了产假的假期构成及工资发放等问题。如果您对产假的具体政策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咨询。
女职工产假多少
女职工的产假时长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具体如下: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情况:如果难产(例如剖宫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例如,生双胞胎的基本产假为98天加上15天,总共113天。流产情况怀孕未满